2月28日,商务部、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工作通知》,对受疫情影响的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项目和企业给予开发性金融支持。
国家开发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自主地为符合条件的境外项目和企业给予融资支持。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总部研究确定本地区、本单位受疫情影响的项目和企业名单并及时上报。联合工作机制还将对支持政策效果进行汇总评估,确保支持政策落实落细。
通知要求,境外企业和项目要如实、准确报告受疫情影响的情况,真实反映融资需求。支持政策实施后,各单位要督促受支持的境外项目和企业定期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及效果,切实发挥好开发性金融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积极作用,确保“一带一路”建设走深走实,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双胜利。
